总 则
1、 课堂教学改革骨干教师(以下简称课改骨干教师)是学校深化课堂教学改革、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效益和推进课程改革的骨干力量。为充分发挥其先锋和引领作用,进一步科学化、规范化管理课改骨干教师队伍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订本管理办法。
2、本办法旨在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,提升教师专业发展软实力,打造一支专业化、国际化、高素质的具有综合竞争力的教师队伍,为建设深圳市具有国际知名品牌的学校教育奠定坚实基础。
3、本办法包括总则、职责与待遇、推荐与选拔、考核与管理和附则五个部分的内容。
4、国家、省、市、区级学科带头人、骨干教师由学校管理,履行职责,待遇按照上级任命部门文件执行,不适用本办法。学校课改骨干教师适用本办法,由学校给予认定,并提供相应的学习和工作平台。
职责与待遇
5、课改骨干教师的职责
(1)、主动承担学校课堂教学改革工作,积极响应学校号召,带头参与本学科教科研活动,率先垂范,富有成效。
(2)、主持或参加一项省、市(区)、校级课题研究,并取得研究成果。
(3)、每学年至少撰写教学论文1篇。
(4)、每学年至少承担2次市、区(校)级优质公开课。
(5)、积极配合教研部门工作,承担教师继续教育教学与培训任务。
6、课改骨干教师享受下列待遇:
(1)、具有优先申报区级学科带头人、骨干教师的资格。
(2)、具有优先参与区校评优评先或推荐市区先进的资格。
(3)、具有优先安排申报的教学研究课题以及研究经费的资格。
(4)、具有优先参加有关学科外出学习与培训活动的资格。
推荐与选拔
7、符合课改骨干教师评选条件者自愿申报,或者科组推荐,上报资料。经学校考核、颁发聘书。
8、学校成立课改骨干教师考核小组,对自愿申报或者科组推荐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并参照市、区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办法进行评定。
9、课改骨干教师不设期限,由学校不定期组织评选,教师自愿申报或者科组推荐参加。
管理与考核
10、学校教研部门对课改骨干教师进行管理与考核,每年一次年度考核。采用个人书面述职与考核小组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,考核注重过程与工作实效。具体考核程序:
(1)、被考核的课改骨干教师对本学年度的公开课教学、继续教育、教育科研等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工作成绩进行书面总结,提交相关材料。
(2)、考核小组依据考核内容和要求,对课改骨干教师进行全面的考核,并作出考核结论。
11、考核组织管理:学校设立考核领导组和考核工作组,校长担任领导组组长,教研部门领导担任工作组组长,专门负责考核工作。具体考核工作由教科室和教学处负责管理。
12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将终止课改骨干教师资格。
(1)、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经教育规劝不改的。
(2)、学年度教师考核不称职的。
(3)、病假、事假或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累计半年,或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骨干教师职责的。
附 则
13、本办法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办法保持一致,有矛盾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。
14、本办法由学校教科室解释,自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侨香外国语学校教科室制
2018年3月19日
附件: